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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返乡下乡的电商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2
核心提示:今天(4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与

今天(4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

南报网讯(记者 许琴)今天(4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成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

当前,电子商务人才缺乏是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一个难题。市农委相关工作人员说,大多老一辈的农民没有接触过网络,而农村年轻一代大多外出打工。培养发展新一代农民电商人才,需要更多年轻人加入。对此,《意见》要求,鼓励教育培训机构、电商企业,面向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返乡下乡人员、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举办利用手机进行农产品网上销售相关竞赛,引导涉农大专院校及地方职业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促进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育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实用型电商人才。

物流网络不发达、配送成本高是很多农民网商面临的另一难题。《意见》提出,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邮政、供销社、快递、物流企业及涉农电商企业的自营物流网点向农村延伸,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在农村地区建设具备冷链仓储与配送功能的快件处理中心,重点与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有效对接,提升物资配送能力。支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对生鲜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发展。

为了鼓励创业人员到农村从事电商发展,《意见》要求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从事电商创业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对电商企业向农民直接购进农产品进行销售的,可按规定执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相关政策。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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