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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综合体用地政策,田园综合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6
核心提示: 公司名称:河北其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人工气候室、温室工程、农业配套设施、园区规划设计、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智
       公司名称:河北其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人工气候室、温室工程、农业配套设施、园区规划设计、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智能控制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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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和主抓手;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田园综合体”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和主平台。
      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新阶段,土地流转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理应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抓手与主平台。
新田园: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平台
      美好的“田园”是我国古代人们向往的理想空间。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必须着眼于“新田园时代”背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创造“现代田园”。关键的平台就是“田园综合体”。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田园综合体”这一新概念,“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这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乡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的一种新模式,是培育和转换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现有农庄、农场、合作社、农业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园以及农旅产业、乡村地产等转型升级的新路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田园综合体将成为城乡一体化的新支点和新引擎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在广阔的农村地区找到新支点、新平台和新引擎。具有多元集聚功能的田园综合体恰好可以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优良载体。
      也就是说,田园综合体将成为实现乡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的一种新模式。
2.田园综合体将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的突破口
      近年来,我国将农业供给侧改革作为转化“三农”发展动能的主要抓手,进行了多项改革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积累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在“提质”方面,在优质农产品供给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下一步,如何将现有改革项目集聚、联动,形成精准发力、高起点突破的新引擎,在进一步“提质”的基础上做到“增效”,让农民充分受益,让投资者增加收益,将是“三农”领域改革面临的新挑战。
      田园综合体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空间创新带动产业优化、链条延伸,有助于实现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竞争力的“新第六产业”,实现现有产业及载体(农庄、农场、农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等)的升级换代。
3.田园综合体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样本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要实现“农村美、产业兴、百姓富、生态优”的综合效益,应该选择聚居模式。但以往部分地区“赶农民上楼”的聚居模式,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宜居愿望,也不符合中国乡村自古以来的田园居住特色。
依托田园综合体,可以探索多元化的聚居模式,既保持田园特色,又实现现代居住功能。借助聚居功能,田园综合体也将成为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佳空间。
4.田园综合体将成为高端人群集聚地
      在我国现代化发展较快的地区,作为主要潮流的城市化,和非主要潮流的逆城市化是共同存在的。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城市,逆城市化的主要群体是高端人群。可以预见,在较为发达的城市,郊区化现象将进一步扩散。而中国人传统的“田园”情结,也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住在郊区、回归田园。
5.田园综合体将成为农民脱贫新模式
      精准扶贫最重要的是赋予农民及其从事的产业自主“造血”的功能。田园综合体集聚产业和居住功能,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路径。
      各种扶贫政策和资金,可以精准对接到田园综合体这一“综合”平台,释放更多红利和效应,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让“三农”有可持续发展支撑,让农村真正成为“希望的田野”。
      总之,田园综合体将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方式、农村生活方式、乡村治理方式的深刻变化,实现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更高水平的良性互动,奏响“三农”发展全面转型、乡村全面振兴的“田园交响曲”!
土地流转:撬动乡村振兴发展的主抓手
      土地问题依然是“三农”发展的关键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近年来,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一项最具活力的改革举措是“土地流转”。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建立在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多种机遇叠加。
      根据住建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这一探索,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了新的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可以预见,随着“租购并举”的推进,城市郊区以及处于郊外交通节点上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将迎来重大利好。
      国土资源部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市范围内流转。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可以预见,随着扶贫攻坚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广度和深度都将迎来新的转变。
      田园综合体将成为乡村地产转型的强大动力。乡村地产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创新,积累了一定能量,但也进入了“瓶颈期”,土地供应机制、开发模式、营销渠道等都面临转型。
      田园综合体包含新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同时,田园综合体在土地盘活机制、建筑特色、适宜人群等方面将有一次飞跃式的变革,借助这一载体和平台,乡村地产将寻找到新的发展“蓝海”。
      总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必将带来农村土地的规模化流转,使土地流转进入新时代。而土地流转机制的盘活、规范的建立,又将进一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三农”发展迈上新台阶。在“新田园时代”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思路、新方法,是政府和市场面临的共同课题。
      打造田园综合体与建设用地密不可分,也是建设者们的关注焦点,解决土地问题是建设田园综合体成功的关键。中央部委和全国各省市都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接下来笔者就梳理一下田园综合体的相关用地政策要点。
几个土地概念
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是田园综合体的重要承载形式。
      集体建设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在国有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组织实施者,并代表全民享有土地收益权。而在集体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仅仅是管理服务机构,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才是组织实施者并享有土地收益。
土地流转
      随着经济新常态,国家实施了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的“双控”,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先后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对土地开发的用途管制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发布,更是将该要求进一步明确,使得发展休闲农业在新增用地指标上面临着较多的条规限制。
如何获得土地
      一种是从政府拿地,从政府拿地的有这么几种:一是建设用地,要招牌挂的,拿过来以后搞房地产开发,70年的产权;二是产业用地,包括工业、旅游,也包括很多的新业态;三是公共设施用地,分两类:一类是基础设施,修路。还一类是建医院、学校。
       还有一种是从农民手里拿地。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四荒地、林地、滩涂河谷地。农村可用的资源有什么?一是资源性的资产,包括土地、滩地、草原、山地、森林、荒地等等;二是经营性资产,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的财产、设施、厂房土地;三是非经营性资产,就是现在在农村里面的比如说学校、医院、村委会等等,他们所占的地和住房设施是非经营性的。
新政策
      大体上三大类对于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特别有效的政策:第一个,农村3P的模式,以及国家发改委联合6部委提出的农村三产的示范园区;第二个是农村土地改革的七个政策,包括试点的内容;第三类政策是有关扶贫的政策,国家提出把一二三体制政策拿出来,一定要有支持和优惠的政策。
      现在政策在突破的过程中,农村的土地三权分制改革,就是现有的耕地分成三部分,一部分叫所有权,一部分叫承包权,另外一部分叫经营权,这个分摊的价值非常的大。
      宅基地和征地制度,这两个也要有重大的变革。这几项改革如果全部完成或者说推进之后,将为城市资本下乡,搞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
      改革的方向:资源性资产,确权资本化、市场化交易流转、可贷款抵押。买的是经营权,不是所有权,所有权依然是集体的。
关于耕地
       获得农村耕地的时候,建议只拿经营权就可以了。还有在拿到农地的时候有一些政策的限制,一个叫基本的农田,一个叫一般的农田。建议按比例拿一些,但是基本农田现在国家的政策限制是非常的严格,包括空间都不能挪动,每一个省的国土厅都有一个资料,清清楚楚标明是不能动的。可动的是哪儿呢?你要有一些基本的农田,基本农田有一些补贴,一般的农田可以搞位移,或者说小设施都可以。
       再一个要关注的是,如果搞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肯定不是只种地,而是要三产融合,要建一些设施,过去在农田搞一些设施,有开生态餐厅的,甚至有在大棚中盖别墅的。现在这些行为是被禁止的,有严格的限制。但是在一般农田中建一些三产设施是国家鼓励的,前提是三产设施要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交付。现在对耕地管控的程度非常严格,最好不要搞小把戏,按照正常的方式拿下一些地,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在一般农田上搞一些设施。
关于宅基地
       中国的宅基地在全世界政策是最复杂的,我们国家的宅基地房子是个人的,土地是集体的,一户一宅是国家的规定。宅基地无偿分配,你是村子里面的成员,村里就应该无偿给你分块地。宅基地的房子和土地是分离的,农民把宅基地卖给别人之后,不能再给第二套。现在的改革有一个待突破的宅基地的转让,宅基地可以转让,但是不能突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模式。
       宅基地建设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最成功的是浙江的桐庐,这是我们国家土地制度改革特别重要的试点,而且率先取得重要的成果,大家看看它是怎么样通过宅基地的改革引进城市资本的。一是确权,我们国家农地确权基本上完成的,但是宅基地的基本确权没有完成。二是确权之后,农民把不用的废弃的宅基地交还给集体,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三是集体采用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引进城市资本了。
关于四荒地
       四荒地风险最大,但是收益也很大。明年中期的时候,有关四荒地更开放的政策将会出台。特别希望突破的有两点,第一个是四荒地将来证券化,第二个是可上市。这两个问题解决了,你就有退出机制了。投资最重要的要有退出机制。四荒地属于谁?集体所有。拿下四荒地有两个最大的好处,一个是要和集体签合同。二是四荒地是没人管的地,没有那么多的限制,你可以发挥很大的空间,可以当建设用地使用。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空心村
       中国现在农村的空心村少说十分之二三,多说五分之一二,利用空心村建设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成本低,做产业、特色小镇,先别琢磨将来产品如何廉价,现在的时代是成本如何降低,你的竞争力放在降低。
       空心村发展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的优势:土地是现成的,是熟地,用不着开发,都是齐全的,土地性质非常的清晰。我们国家的支持都是村村通,都是以村为基础的。如果在这样一个地方做休闲养生养老的产业,肯定独一无二,建筑材料原汁原味,没有人复制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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